酒后开智能驾驶来避免处罚的人醒醒 智驾非“免罚金牌”!近日,杭州淳安境内的G4012溧宁高速上发生了一起特殊事件。一位名叫姜某的男子在喝了大量白酒后决定测试新车的智驾水平,结果在行驶过程中失去意识,车辆自动停在了高速主线车道上。
5月31日晚上11时左右,杭州公安高速交警七大队通过公共视频巡查发现,一辆小车停在G4012溧宁高速杭州方向淡竹收费站附近的高速公路主线车道上。警方尝试联系车主未果后,派遣附近警力前往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驾驶员姜某靠在驾驶座椅上一动不动,多次拍打车窗呼喊也无反应。出于安全考虑,民警上报并请求救护车支援。由于车门上锁无法打开,经请示后决定破窗进入车内。破窗瞬间,车内散发出浓郁的酒气。经过多次唤醒,姜某终于有了反应,但仍然迷迷糊糊地说要再睡一会儿。
辅警卢方涛对姜某大声提醒他正处在高速公路中间,非常危险。姜某逐渐清醒后抱怨警员声音太大吵到他睡觉。确认姜某没有身体异常后,救护车离开现场。因涉嫌酒后驾驶,警方带姜某去附近收费站进行酒精测试。最终检测结果显示,姜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8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高速交警将姜某带往医院提取血液进行进一步鉴定。
据调查,姜某当晚喝了两顿大酒,在家里及与友人聚餐时共喝了3斤白酒。饮酒后,他计划从淳安前往建德的岳母家,并想试一试新购买车辆的智能驾驶水平。在酒精影响下,姜某心存侥幸,误以为自己设置自动驾驶可以避免被查。然而,他在返程中因失去意识直接在行驶过程中睡着了,双手脱离方向盘,激活了车辆的安全机制,导致车辆减速并最终停在高速主线车道上。
目前,姜某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案件正在按规定程序办理中。
杭州高速交警提醒,滥用辅助驾驶功能仍将承担法律责任。使用辅助驾驶功能时,驾驶员必须履行观察路况、预判风险并及时接管的义务。如果驾驶员未尽这些义务,存在“脱手脱眼”行为,则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一旦因此类行为引发交通事故,驾驶人将承担主要责任,并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驾驶人在明知自身因醉驾等原因导致风险控制能力下降的情况下,仍然放弃驾驶责任、放任不具有自动驾驶能力的车辆自主行驶,既属于分心驾驶行为,亦属于酒后驾驶行为,情节严重者还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当前,我国尚未出台全自动驾驶(L3、L4级别)的相关法律法规,全自动驾驶不仅不合法,还会存在一系列安全隐患。市场上部分车型达到辅助驾驶(L1、L2级别),但驾驶员酒后启用辅助驾驶功能上路通行,仍属于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的将构成危险驾驶罪。
因此,驾驶员开启“智驾”功能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切不可盲目依赖“智驾”。无论何时,不能把自己的生命安全寄托在车辆身上,一定要把方向盘牢牢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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