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从5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的分时电价机制。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详细规定了不同季节的峰平谷时段。
春秋季(3-6、10、11月)高峰时段为10:00-12:00和17:00-22:00,平段为8:00-10:00和12:00-17:00,低谷时段为22:00-次日8:00。夏季(7-9月)高峰时段为11:00-18:00和20:00-23:00,平段为7:00-11:00、18:00-20:00以及23:00-次日1:00,低谷时段为1:00-7:00。冬季(12、1、2月)高峰时段为10:00-12:00和16:00-22:00,平段为8:00-10:00、12:00-16:00及22:00-24:00,低谷时段为0:00-8:00。此外,尖峰时段在7、8月设定为13:00-14:00和21:00-23:00;其他月份连续三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时,也将启动相同尖峰时段。
此次调整是自2023年4月以来时隔两年再次对分时电价机制进行修改。省发改委表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尤其是居民和空调负荷显著增长,导致用电特性发生变化。比如夏季最高负荷接近7000万千瓦,日均高负荷持续时间超过10小时,而冬季和春秋季则分别约为夏季峰值的70%和55%。因此,通过调整分时电价机制来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有助于保障电力供应稳定。
新机制主要变化包括建立季节性差异化电价结构,如夏季延长高峰时段至每天10小时并缩短低谷时段至6小时;春秋季增加低谷时段至每日10小时同时减少高峰和平段时间各1小时;冬季保持原有比例不变。另外还调整了尖峰电价政策,取消了12月和1月的尖峰电价,并将7月、8月尖峰时段延长至每天3小时。当其他月份出现连续三天高温天气时,也会启动尖峰电价。对于攀枝花市、凉山州等电网受限地区,则暂停实施尖峰电价。此外,还将定期评估分时电价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调整后,工商业用户可通过合理安排生产计划降低全年电费支出。同时,鼓励更多小规模工商户自愿参与分时计费体系。值得注意的是,这次调整不会影响到居民生活用电,“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依然享受原有的低谷电价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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